来源: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:2022-06-30
根据《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第十三条,专利奖授予专利已获授权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人。
提名专利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专利权稳定,专利技术水平高,原创性强,对促进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;
(二)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;
(三)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。
《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政策链接:http://stic.sz.gov.cn/xxgk/zcfg/szkjcxzcfg/content/post_968705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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